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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多地公布地熱、礦泉水核定價格
文章來源:地大熱能 發布作者: 發表時間:2024-12-12 14:18:32瀏覽次數:122
2024年9月3日,自然資源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中礦產品銷售收入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依據《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對按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形式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時的礦產品銷售收入計算進行了規范。
《通知》明確,對于地熱、礦泉水等礦種,礦業權人應依據實際采出量和核定價格確定銷售收入。礦產品銷售收入=實際采出量×核定價格。核定價格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根據用途、溫度(僅地熱)等情況確定,不含增值稅。礦業權人無法計算實際采出量的,按最大取水量確定采出量。
12月3日,天津市規劃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發布了《關于天津市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計算有關事項的通知》,確定了天津市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地熱、礦泉水礦業權人,應依據實際采出量和核定價格確定銷售收入。礦業權人無法計算實際采出量的,按最大取水量確定采出量。
《通知》明確,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根據用途、溫度(僅地熱)等情況確定。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40℃、小于4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9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50℃、小于6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13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60℃、小于7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16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70℃、小于8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20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80℃、小于9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23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90℃,用于供熱的核定價格27元/立方米。地熱礦種用于非供熱價格為36元/立方米;礦泉水核定價格為75元/立方米。
11月19日,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山東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及山東省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征求意見稿)》,規定了地熱、礦泉水核定價格。
地熱(70℃≤T<80℃)用于居民供熱的核定價格為17.7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熱核定價格為19.7元/立方米,溫泉洗浴核定價格為26.9元/立方米。
地熱(60℃≤T<70℃)用于居民供熱的核定價格為14.7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熱核定價格為16.4元/立方米,溫泉洗浴核定價格為23.6元/立方米。
地熱(50℃≤T<60℃)用于居民供熱的核定價格為11.7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熱核定價格為13.0元/立方米,溫泉洗浴核定價格為20.2元/立方米。
地熱(40℃≤T<50℃)用于居民供熱的核定價格為8.1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熱核定價格為9.0元/立方米,溫泉洗浴核定價格為16.2元/立方米。
地熱(25℃≤T<40℃)用于居民供熱的核定價格為3.9元/立方米,非居民供熱核定價格為4.3元/立方米,溫泉洗浴核定價格為11.5元/立方米。
居民供熱主要指的是居民住宅,包括公益性質的政府機關、醫院、學校及各項社會福利機構供熱;非居民供熱,包括工業廠房、物流設施、商場、服務業經營場所供熱;本著鼓勵種植、養殖項目應用地熱的原則,建議種植、養殖項目適用“居民供熱”標準。
11月6日,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關于《河北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河北省地熱礦泉水銷售收入核定價格》征求意見的公告,意見建議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5日。
通過對地熱和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的核算方法、參數選取、合理性及適用性等進行充分研究論證,地熱礦產品按照供熱、種植養殖和經營性洗浴3種用途,分別采用“供熱價格折算法”和“收益類比法”進行測算;礦泉水礦產品采用“市場類比法”進行測算。
供熱用途的地熱礦產品銷售單價按照不同溫度區間,分為七檔,核定價格為6~23元/立方米;種植養殖和經營性洗浴用途的地熱礦產品,分別按照60℃以下、60~90℃、90℃以上三檔,種植養殖用途的核定價格為18、22、26元/立方米;經營性洗浴用途的核定價格為24、26、30元/立方米。礦泉水礦產品的核定價格為110元/立方米。
日前,遼寧省自然資源廳、遼寧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遼寧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確定遼寧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和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的通知》,遼寧省地熱、礦泉水礦產品銷售收入核定價格分別為25元/立方米、50元/立方米。
12月10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甘肅省部分礦種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和地熱、礦泉水核定價格(征求意見稿)》,甘肅省地熱礦種溫度小于60℃,核定價格為11.11元/立方米;地熱礦種溫度大于等于60℃,核定價格為14.29元/立方米。礦泉水核定價格為90元/立方米。本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13日。
12月9日,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四川省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及地熱、礦泉水的核定價格表(征求意見稿)》,其中,地熱(T<60℃)核定價格為22.2元/立方米,地熱(T≥60℃,T<90℃)核定價格為25.9元/立方米;地熱(T≥90℃)核定價格為29元/立方米。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4年12月9日—12月17日。
12月5日,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關于云南省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中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及地熱、礦泉水核定價格評估結果的公示》,對于地熱、礦泉水,礦業權人應依據實際采出量和核定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其中,地熱核定價格為30.82元/立方米;礦泉水核定價格為70元/立方米。
11月7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的公告》,地熱(T<60℃)核定價格為5.56元/立方米,礦業權出讓收益率3.6%;地熱(T≥60℃)核定價格為4.76元/立方米,礦業權出讓收益率4.2%。
11月25日,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官網發布消息: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24日,《安徽省部分礦種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征求意見稿)》通過省自然資源廳網站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未收到有效反饋意見與建議。
安徽省自然資源廳根據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地熱3.6%、礦泉水3%,地熱核定價格為22.22元/噸,礦泉水核定價格為83.34元/噸。
日前,山西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水利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山西省水資源稅的納稅人、計稅依據、稅額標準等有關事項。山西省此次明確的水資源稅納稅人適用稅額分地表水、地下水、其他取用水3種,對取用地下水、水資源嚴重短缺和超載地區取用水從高確定稅額。其中,水源熱泵適用稅額為1.4元/立方米。
此外,山西省還對特定情況下的水資源稅征收有具體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取用水,按照適用稅額的3倍征收。取水量超出取水計劃20%(含)以下,超出部分按照適用稅額的2倍征收。取水量超出取水計劃20%至40%(含),超出部分按照適用稅額的2.5倍征收。取水量超出取水計劃40%以上,超出部分按照適用稅額的3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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