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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探知識
勘查地球化學在解決基礎地址問題中的初步應用期
文章來源:地大熱能 發布作者: 發表時間:2021-11-04 14:43:54瀏覽次數:1351
1.區域性化探工作的開展。
1952年,我國地質部建立了第一個化探機構。隨后,石油、冶金、核工業等部門相繼組建化探隊伍,在礦區和區域上進行了規模宏大的地球化學測量,獲取10多種元素的系統資料。從1956年開始,明確了要在區域地質測量中運用地球化學方法(戈別爾柯AB,1960)。新疆、大興安嶺、秦嶺和南嶺四個區測隊進行了1:20萬金屬量測量和水化學測量;物探局綜合大隊在燕山地區,四川、湖南等物探隊在省內進行1:20萬水系沉積物測量(趙金山,1957;李善芳等,1962)。在這種性質的工作中,便注意到基礎地質問題的研究。例如,在四川會理地區,地質部西南物探大隊按蘇聯規范進行大面積(共300 km2)1:5萬化探時發現,Cu、Ni異常除與反映超基性巖體的磁異常吻合外,超基性巖體外圍的一些單獨Cu異常也是前震旦系變質巖的反映(楊泗麟等)。冶金(有色)系統在以礦產勘查為主的化探工作中,強調要以地球化學場的觀點來研究異常,注意地層、構造、巖漿巖等地質因素,收集地質信息,解決與找礦有關的地質問題(歐陽宗圻,1979)。
2.化探與區測工作結合。
20世紀60年代初,地質部發出《關于大力開展技術革新、技術革命的意見》(1960年)和《對當前地質工作的十四條意見(草案)》(1961年),指出物化探方法“對加深認識各種地質現象和促進提高地質工作起著重大作用”,要擴大物化探“在區域測量、普查勘探中的應用,以提高工作質量和地質效果”。同時,作出了在地質測量中配合開展金屬量測量的部署,各省、區不僅成立物化探隊,在區域地質調查隊中也設立化探分隊。這種組織措施促進了化探在研究基礎地質問題中的應用。在1962年召開的地質部南方普查區測會議上,李善芳對化探在地質測量中的作用進行了總結,指出:由某些特征元素含量的變化可以明顯地區分不同巖性的巖體,如鉻、鎳、鈷等元素可以清楚地反映基性巖體或劃分某些地層,而鉬、锫、鉛、鎵等則用以區分酸性巖體。化探資料可指出進一步找礦工作的地質體或地質現象,如秦嶺區測隊根據大片鎢鉬異常發現了灰巖區內出露和未出露的燕山期花崗巖侵入體,進而發現了矽卡巖型鎢鉬礦;江西省地質局1:20萬金屬量測量圈出的地球化學異常與主要深大斷裂相吻合,說明化探資料在相當程度上可以擴大我們對一些地質現象及礦床本質的認識(李善芳等,1962)。
領導部門的部署和推動,促進了地質調查中地球化學方法的應用,在區調隊的工作中效果尤其明顯。例如,湖南區測隊把金屬量測量、巖石樣和重砂配合起來使用,通過分析稀有和分散元素,發現這兩類元素的異常與區內花崗巖有一定關系(湖南區測隊,1960)。
湖北區測隊在17幅1:20萬、2幅1:5萬地質圖的填圖中開展化探工作,除土壤測量外,還進行了剖面巖石采樣,查明了地層中的元素分布特征,為地層對比和劃分提供了依據,并研究地層沉積環境,對侵入巖的含礦性作評價(湖北區測隊綜合組,1975)。廣東區調隊利用化探和重砂資料對比地層,研究各構造旋回斷裂與礦化活動的聯系,在巖漿巖成礦專屬性研究等方面也取得進展(廣東區域地質調查隊,1977)。還有許多省、區的區測隊也取得了類似成果。地科院物探所對50年代以來我國化探在區域地質調查中的應用。隋況進行了調查和總結,指出我國打破了蘇聯金屬量測量的框框,形成了包括水系沉積物、土壤、巖石、水地球化學測量在內的整套方法(地質科學研究院物探所,1977)。
應該指出的是,在這段時期內:配合區測填圖進行的化探工作,覆蓋面還不夠廣泛和完整;所分析元素的種類和數量還不夠充分和系統,分析手段還主要是半定量光譜等方法,圖幅間的資料和成果難以對比;數據的處理和解釋方法還不夠規范,基本處在“看圖識字”、“對號入座”的狀態。
3.區域化探資料重新整理。
這一時期的重要進展之一,是區域化探資料的重新整理。早在20世紀60年代初,一些單位(如云南、江西等省地質局)敏感地認識到這類工作的意義,就開始利用已有的化探資料編制區域性的地球化學圖(本書“史料匯編”,1963)。1975年在福州舉行的全國區域化探會議上,皖、浙、贛三省進一步醞釀協作,提出請物探所牽頭,重新整理三省邊界的第一代區域化探資料;這項工作試驗成功后,當年就舉辦了全國區域地球化學短訓班,請謝學錦授課,總結和推廣他們的經驗(謝學錦,1977)。這些工作得到了管理部門的重視和支持,1977年9月,國家地質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強區域化探工作的幾點意見》,同文附發了《關于重新整理1:20萬區域化探資料的意見》,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
此后,各省局把它作為重要任務完成,據之在基礎地質問題上提出了新認識。例如,內蒙古、湖南、福建、河南、河北、青海等省區都報道過這樣的成果(內蒙古物探隊,區調隊,1978;羅素菲,1979;張煥民等,1980;張洪,1982;周慶來等,1982;張世高,1986)。1979年10月,地質部物化探局、科技局和區調局在北京召開了南方十省區1: 20萬區域化探資料重新整理匯報和經驗交流會,肯定了已經取得的成績,提出了進一步改進的意見。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在于,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推動下,把20年來在礦產勘查和區測填圖中形成的分散化探資料,按統一的方法和規格集成起來,首次形成了有序的區域性地球化學資料,不但有利于找礦,也為解決基礎地質問題提供了重要的地球化學資料依據。
1952年,我國地質部建立了第一個化探機構。隨后,石油、冶金、核工業等部門相繼組建化探隊伍,在礦區和區域上進行了規模宏大的地球化學測量,獲取10多種元素的系統資料。從1956年開始,明確了要在區域地質測量中運用地球化學方法(戈別爾柯AB,1960)。新疆、大興安嶺、秦嶺和南嶺四個區測隊進行了1:20萬金屬量測量和水化學測量;物探局綜合大隊在燕山地區,四川、湖南等物探隊在省內進行1:20萬水系沉積物測量(趙金山,1957;李善芳等,1962)。在這種性質的工作中,便注意到基礎地質問題的研究。例如,在四川會理地區,地質部西南物探大隊按蘇聯規范進行大面積(共300 km2)1:5萬化探時發現,Cu、Ni異常除與反映超基性巖體的磁異常吻合外,超基性巖體外圍的一些單獨Cu異常也是前震旦系變質巖的反映(楊泗麟等)。冶金(有色)系統在以礦產勘查為主的化探工作中,強調要以地球化學場的觀點來研究異常,注意地層、構造、巖漿巖等地質因素,收集地質信息,解決與找礦有關的地質問題(歐陽宗圻,1979)。
2.化探與區測工作結合。
20世紀60年代初,地質部發出《關于大力開展技術革新、技術革命的意見》(1960年)和《對當前地質工作的十四條意見(草案)》(1961年),指出物化探方法“對加深認識各種地質現象和促進提高地質工作起著重大作用”,要擴大物化探“在區域測量、普查勘探中的應用,以提高工作質量和地質效果”。同時,作出了在地質測量中配合開展金屬量測量的部署,各省、區不僅成立物化探隊,在區域地質調查隊中也設立化探分隊。這種組織措施促進了化探在研究基礎地質問題中的應用。在1962年召開的地質部南方普查區測會議上,李善芳對化探在地質測量中的作用進行了總結,指出:由某些特征元素含量的變化可以明顯地區分不同巖性的巖體,如鉻、鎳、鈷等元素可以清楚地反映基性巖體或劃分某些地層,而鉬、锫、鉛、鎵等則用以區分酸性巖體。化探資料可指出進一步找礦工作的地質體或地質現象,如秦嶺區測隊根據大片鎢鉬異常發現了灰巖區內出露和未出露的燕山期花崗巖侵入體,進而發現了矽卡巖型鎢鉬礦;江西省地質局1:20萬金屬量測量圈出的地球化學異常與主要深大斷裂相吻合,說明化探資料在相當程度上可以擴大我們對一些地質現象及礦床本質的認識(李善芳等,1962)。
領導部門的部署和推動,促進了地質調查中地球化學方法的應用,在區調隊的工作中效果尤其明顯。例如,湖南區測隊把金屬量測量、巖石樣和重砂配合起來使用,通過分析稀有和分散元素,發現這兩類元素的異常與區內花崗巖有一定關系(湖南區測隊,1960)。
湖北區測隊在17幅1:20萬、2幅1:5萬地質圖的填圖中開展化探工作,除土壤測量外,還進行了剖面巖石采樣,查明了地層中的元素分布特征,為地層對比和劃分提供了依據,并研究地層沉積環境,對侵入巖的含礦性作評價(湖北區測隊綜合組,1975)。廣東區調隊利用化探和重砂資料對比地層,研究各構造旋回斷裂與礦化活動的聯系,在巖漿巖成礦專屬性研究等方面也取得進展(廣東區域地質調查隊,1977)。還有許多省、區的區測隊也取得了類似成果。地科院物探所對50年代以來我國化探在區域地質調查中的應用。隋況進行了調查和總結,指出我國打破了蘇聯金屬量測量的框框,形成了包括水系沉積物、土壤、巖石、水地球化學測量在內的整套方法(地質科學研究院物探所,1977)。
應該指出的是,在這段時期內:配合區測填圖進行的化探工作,覆蓋面還不夠廣泛和完整;所分析元素的種類和數量還不夠充分和系統,分析手段還主要是半定量光譜等方法,圖幅間的資料和成果難以對比;數據的處理和解釋方法還不夠規范,基本處在“看圖識字”、“對號入座”的狀態。
3.區域化探資料重新整理。
這一時期的重要進展之一,是區域化探資料的重新整理。早在20世紀60年代初,一些單位(如云南、江西等省地質局)敏感地認識到這類工作的意義,就開始利用已有的化探資料編制區域性的地球化學圖(本書“史料匯編”,1963)。1975年在福州舉行的全國區域化探會議上,皖、浙、贛三省進一步醞釀協作,提出請物探所牽頭,重新整理三省邊界的第一代區域化探資料;這項工作試驗成功后,當年就舉辦了全國區域地球化學短訓班,請謝學錦授課,總結和推廣他們的經驗(謝學錦,1977)。這些工作得到了管理部門的重視和支持,1977年9月,國家地質總局印發了《關于加強區域化探工作的幾點意見》,同文附發了《關于重新整理1:20萬區域化探資料的意見》,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
此后,各省局把它作為重要任務完成,據之在基礎地質問題上提出了新認識。例如,內蒙古、湖南、福建、河南、河北、青海等省區都報道過這樣的成果(內蒙古物探隊,區調隊,1978;羅素菲,1979;張煥民等,1980;張洪,1982;周慶來等,1982;張世高,1986)。1979年10月,地質部物化探局、科技局和區調局在北京召開了南方十省區1: 20萬區域化探資料重新整理匯報和經驗交流會,肯定了已經取得的成績,提出了進一步改進的意見。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在于,在政府主管部門的推動下,把20年來在礦產勘查和區測填圖中形成的分散化探資料,按統一的方法和規格集成起來,首次形成了有序的區域性地球化學資料,不但有利于找礦,也為解決基礎地質問題提供了重要的地球化學資料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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